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
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
专委会各相关委员、会员:
根据科协办发组字〔2016〕8号文件及中感学发〔2016〕0006号文件。按照中国科协评选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的任务要求,将在全国范围内,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,对求实、创新、协作、辛勤工作、默默奉献的一线科技工作者进行表彰,中国科协将对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分别授予“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”和“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”荣誉称号。中国感光学会有1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的推荐名额。
按照《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届“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”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(科协办发组字[2016]8号)》(附件1)文件要求,专委会将组织推荐工作。
请各委员、会员按照要求,可推荐报名参加优秀科技人候选人初选工作,专委会汇总各单位推荐材料后,依据相关推荐工作程序,经学会评审委员会、常务理事会(理事长办公会议)评选出1名优秀科技工作者,推荐至中国科协。
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,推荐的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需填写《第七届“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”推荐表》(附件2)1份,并于2016年3月24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中国感光学会光催化专业委员会秘书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中国感光学会光催化专业委员会 秘书处联系方式:
联系人:曹文卫
联系电话:010-82543451
电子邮箱:guangcuihua@mail.ipc.ac.cn
通讯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29号 100190
中国感光学会光催化专业委员会
2016年3月21日
附件1.doc
附件2.doc